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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亮剑庭审,筑牢廉政防线

时间:2024-09-1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郎海粟

录入:韩学颖

审核:邵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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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示范作用、提升职务犯罪办案质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预防职务犯罪,2024年9月13日,由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阿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检察长苏彦来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支持公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国有担任审判长,“两长”同堂履职,并邀请黑龙江省东风监狱狱警及社会各界群众50余人观摩听庭。

庭审中,检察长苏彦来宣读了起诉书,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精准讯问,公诉团队举证详略得当,重点突出,展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主要证据,向法庭完整呈现了案件基本情况。在法庭辩论环节,检察长苏彦来从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在准确认定被告人构成受贿罪的基础上,依法认定被告人法定、酌定量刑情节,结合其庭审表现提出量刑建议,指控有力,阐述精准,论述充分,教育深刻,充分展示了公诉人良好的形象气质和办案风采。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真诚悔过,并对自己背离初心、泥足深陷的行为深感悔恨,希望旁听庭审的国家工作人员能够以自己为鉴,珍惜组织的信任和培养,切莫在被“围猎”中迷失自我,走上违法犯罪的错误道路。

“腐败不除,国无宁日!每一个公职人员,都应当铭记在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而不是用来满足个人私欲的……”检察长苏彦来紧密结合案情开展了深入浅出的法庭教育,将真实案件转化为鲜活教材,警示旁听人员应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底线。

检察长发挥“头雁效应”以检察官身份带头办案,是该院常态化落实入额院领导办案制度的缩影,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具体表现。下一步,阿城区院将持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通过检察长办案的示范效应,让“真办案、办真案、办好案”求极致的精神贯穿于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带动提升全院干警检察业务素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守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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