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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于监督 善于监督

时间:2021-12-29

来源:第三检察部

录入:牛兴华

审核:王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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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检察室执法监督是监管场所安全有秩的保障,是守护看守所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后一道防线。近年来,驻所检察室以整肃执法队伍,执法环境和保证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下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为载体,以查处监管干警违法违纪为突破口,全面整治看守所多年留下来的恶习,确立监督主体的地位,树立驻派检察室的威信,为驻所检察室全面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的保证。看守所十年未出现重大事故,干警政治安全,在押人员情绪稳定。在执实践中,我们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做好监督工作。
         一、提高认识,变敢于监督为善于监督
        驻所检察室的业务很广,但实践中经常运用的还是在日常监管方面的监督。这就容易造成同类问题时常出现,给人们的感觉就是改了犯,犯了改。其实这个问题应该辩证的看,看守所是保证法律诉讼而临时的机关,相对来讲,在押人员的停留时间较短,也就是说人员流动性大,容易出现的问题如违禁物品的流入,相互之间的冲突等成了永除不净的固疾,长时间也给驻所检察人员一种麻木的感觉,针对这一问题,我们首先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清除“婆婆妈妈”,翻来覆去就这点事的错误思想,用千里之堤、毁于蚁穴道理教育引导干警,时刻保持警醒的头脑,扎牢安全这根篱笆,同时把干警多年来形成有敢于监督的思想,逐步用善于监督的理念取而代之。敢于监督做起来简单,只要自身行的正,就可以大胆的监督,但实践证明,是不能起到好的效果,比如说一些问题是看守所自身不能整改的,一味地令其整改,这种效果不会好,自己感到也威风受损,双方的工作关系也会恶化,这对共同目标的实现是非常不利的。反之,注重善于监督对提升监督质量带来很大的益处,也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思想统一了,干警的监督意识得到真正转变,为驻所检察监督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突出重点,用善于监督的手段解决难点问题
        看守所的监管工作的开展,不单纯有一个好班子就万事大吉,就阿城区看守所来讲,不利于开展工作的因素很多,像队伍老化、班子配备不齐、狱医没有行医资质等问题一直围绕着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开展。前两年看守所27名干警上班只有20人,其中有两名女警,监内无法保障上级要求人数,而且有病的在押人员也牵扯干警,最艰难的时期,哈医大两名在押人员住院治疗,而监护就要达到十多人,看守所长无计可施,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对看守所存在的监区内干警不足问题,下发了纠正违法通知书,我们没有一下了之,而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找到主管局长、局长从讲清利害关系的角度出发,从看守所安全的长远角度出发,进行沟通、协调,驻所检察室的工作作风感动了局长,当即召开了党组会,就看守所存在的狱医无行医资质、人员老化两项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得到了真正的解决,充实了12名年富力强的干警,配备了3名具有资格的狱医,调整了1名看守所领导,更新了押解投送东辆。看守所的领导对我们说“你们真是帮了大忙了”。善于监督就是要从解决问题为目的,在不失原则的前提下,进行沟通、磋商、协调,最终解决问题。提讯工作有时出现一人提讯的违法情况,按照要求,管教发现办案单位有一人提讯时应终止提讯,但实际工作中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究起原因就是体制问题,看守所隶属于公安机关,局领导的一句话,下边不敢不执行,就提讯问题来讲,办案人员少,一人提讯,被终止,他立即就向主管局长汇报,主管局长给所长打电话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为了解决好这个问题驻所检察室干警把纠正违法通知出交到主管刑侦局长手中,并讲清问题的实质,从支持看守所工作、支持驻所检察室工作,从保护办案干警的政治安全的角度出发,取得主管局长的理解支持,最后这个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求真务实,把敢于监督的理念贯穿到日常工作
        善于监督能够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是监督工作中的一种手段,不失为良策。但一味的追求,会失去原则,失掉监督的权威性,因此工作中我们坚持把握好度,处理好二者关系,使其各自发挥好功能。日常监督中,我们就是坚持原则,看守所存在的违法问题能够整改的必须整改,没有商量的余地,这也是我们树立自身威信和形象的重要因素。工作中我们坚持查与看,谈与听,列行查与突击查,口头纠正与书面纠正相结合的办法,使日常工作的倾向性问题能够及时得到了解,工作有的放矢,通过重大节日、敏感时期、专项活动等特殊时间预判易出现的问题,进行针对监督检查使日常监督达到“无孔不入”,确保监督到位。如个别管教为了照顾有请托关系的在押人员,他们为了回避驻所检察人员的监督,变相实施照顾,把照顾对象提出来以谈话为借口,使其逃避监内的约束,提供相应的方便。我们发现问题后,首先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并通过录像回放等锁定证据,包括提供方便的证据,而后找其谈话,不改建议处分、调离,并在所班子、驻所检察人员参加的会上检讨 。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也使驻所检察室的监督工作开展的丰富顺畅。
        四、奖惩并重,正确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是监管场所的软助,也是体现执检部门监督针对性的能力。多年来,我们坚持奖惩并重、因人因事而宜的原则、强化重错重罚,轻错轻罚、有功奖赏管护理论,减少和遏制了牢头狱霸的滋生,有效的净化了监管秩序。一是针对部分看守所干警存在的“在押人员就是接受惩罚,犯罪就不是人”的惯性思维,用换位思考的方式教育引导干警,区分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诉讼监管与判决投监的不同,贯输人权的国际司法惯律,使干警跳出整日面对的疑犯,变嫌疑人、被告人为“特殊人”的角色转换,让其内心在监管上更多一些“情”的成分。二是监督执法者提高奖惩并重、一视同仁的监管的质量。建议看守所筛选重点人、重点监控监室。所谓的重点并非单纯意义上的“刺头”、疑似牢头狱霸,要把心理疾病,思想波动大,“穷”“弱”“小”(被欺负的对象)、心脑血管疾病的在押人员全部纳入重点的监管的对象,实行“三级联控”。既所领导、包监管教和狱医连动监管,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自树牢头、教唆、挑唆、严重违背监规的在押人员按《看守所执法细则》严肃处理,视情节使用械具、严管、紧闭;对遵守监规的模范、提供真实监情、揭发监内违规、犯罪的有功在押人员,不仅临予口头的表杨,还对进行适当日常饮食、羁押必要性审查、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奖励,让监所场所也充持着正能量。三是依职权对在押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那些符合条件的捕后在押人员,视在监内表现依职权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去年以来,我们对47名在押人员建议改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办案机关全部采纳,进一步提升了在押人员遵规守责、聚集正气的指数。四是为特殊群体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为了更好地体现奖励作用,我们通过沟通协调与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机制,对那些表现好的农民工、老病残在押人员提供免费的律师出庭辩护。据统计,去年有14人得到了奖励,一定程度地缓解在押人员家庭的经济负担,为监区秩序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五、调整强化,优化监管执法队伍
        针对看守所队伍老化、正能量缺失的特点,我们通过建议与沟通、查处与建议的方式,用大量的反面执法案例说服公安机关的纪检部门、主管领导和“一把手”,使他们真正认识到看守所的“危险指数”有多高,意识到“看守所工作干的再好,领导不一定提,但是看守所出现事故一定会下台”这句话的分量。反复的沟通与渗透,公安机关领导采纳了我们意见,2017年看守所领导不断优化,所领导平均年龄由50岁,提高到平均年龄41岁,并且都是出身于刑警导侦查部门的骨干,干警队伍近三年时间调整18人,占看守所干警的三分之一,大比例的调整使得过去的歪风盛行的恶象被压制,一种清新的氛围逐渐形成。
        为了让调整过来的干警不被歪风邪气所影响,清除那些为了蝇头小利而丧失人格尊严的违法恶习,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我们用发生全国及身边的反面案例,进行教育警示,清移默化,滴水穿石。二是对顽固不化者进行严肃查处,消除看守所队伍,如管教杜某多次利用职权向在押人员及家属索要钱物,在约谈后仍不收敛,我们对其进行了调查,在调查大量在押人员及其家属有关证人后,将其违法行为形成报告转交公安纪检部门,并建议调离看守所,公安机关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此事对那些不安分的干警起到了震摄作用,为整肃队伍作风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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