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源治理新风尚│以赔偿保证金制度为基石,检、法携手搭建赔偿和解新桥梁
时间:2024-07-26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周佳欣
录入:韩学颖
审核:邵明辉
“2023年9月,我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共同会签《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试行)》。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作为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一项创新尝试,其核心在于鼓励犯罪嫌疑人在认罪认罚的基础上,主动将赔偿款存入公证机构指定账户。这一制度的设计,既确保了受害者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得经济上的补偿,缓解了其生活压力和心理创伤;又促使犯罪嫌疑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体现了其认罪悔过的态度,为后续的司法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为了更有效地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促进犯罪嫌疑人的真诚悔过与社会和谐,近期,我院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引入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也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开辟了新的路径。
该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王某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案发后,双方协商未果,矛盾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心结也未能解开,但王某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承办检察官通过综合考量,认为该案符合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的适用条件,便向犯罪嫌疑人介绍了交纳赔偿保证金的渠道和相应后果,打消其顾虑,犯罪嫌疑人最终自愿将赔偿保证金人民币五万元存储到阿城区公证处,表达了其积极赔偿的态度,阿城区公证处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为了化解矛盾,打开心结。7月22日,我院邀请阿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办案法官,组织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双方家属以及双方代理律师共同开展诉源治理促进刑事和解工作。检察官和法官在详细了解被害人治疗情况后,征询了双方的和解意愿,并对王某进行了法治教育。王某向被害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被害人及其家属接受了王某真心悔过、积极赔偿的态度,并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刑事和解,为后续案件妥善处理奠定了基础。
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的成功实践,是检察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一次有益探索。它表明,在司法实践中,我们不仅要追求法律的公正与权威,更要关注人性的温暖与社会的和谐。同时,检察机关与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和解工作,不仅能预防纠纷发生、多元化解矛盾,减少诉讼增量,节约司法资源。还能提升司法公信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在此过程中,检、法双方通过淬炼自身能力,推动检察与审判工作创新发展,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未来,随着赔偿保证金公证保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我们有理由相信,它将在更多的伤害类案件中发挥作用,为受害者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为犯罪嫌疑人指引一条改过自新的道路,共同书写法治建设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