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协作共谱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新篇章 ——阿城、嘉荫两地检察机关探索共建《异地协作不起诉志愿服务机制》
时间:2024-06-21
来源:第一检察部
作者:周佳欣
录入:韩学颖
审核:邵明辉
“通过志愿服务,我感受到遵守交通规则对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重大意义,我更深刻地了解到自己行为对社会的危害,以后肯定不会再犯了。”前不久,在哈尔滨市阿城区完成志愿服务的王某打电话给伊春市嘉荫县人民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交流志愿服务情况。特殊的是,王某不仅是志愿者,同时也是轻微刑事案件的被不起诉人。
2023年以来,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的大力支持下,探索开展轻罪案件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引导已刑事和解的轻伤害案、情节较轻的过失犯罪案件等轻罪案件的被不起诉人自愿开展社会志愿服务。
这项工作旨在让被不起诉人通过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展示认罪悔罪的真诚态度,弥补其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的破坏,以提升社会责任感、贡献度的方式降低再犯罪的可能性。截至目前,已有9人较好地完成了社会志愿服务工作,阿城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对上述人员均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2024年1月份,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伊春市嘉荫县人民检察院的异地协作志愿服务工作函,委托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办理但居住在阿城区的被不起诉人王某协助开展志愿服务。阿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该工作为契机,探索建立跨区域社会志愿服务协作机制。经阿城区检察院的协调、转介,王某在开展志愿服务期间配合阿城区交警大队宣传科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满分驾驶员考试、阿城区客运站公益交通安全宣传等活动,完成了二十个工作日的社会志愿服务,交警大队将服务评价表交阿城区检察院,后由阿城区检察院转交回嘉荫县检察院。
在王某志愿服务期间,阿城区检察院积极与阿城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沟通,开展异地协作不起诉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意见》,为在异地进行社会志愿服务的被不起诉人王某指派值班律师提供相关法律帮助,做好个人权益维护工作。
为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24年6月19日,嘉荫县检察院一部主任胥泽、检察官曾宪君一行人驾车7个小时来到阿城区检察院签订《异地协作不起诉志愿服务机制》。
在会议上,两地检察机关分享、交流志愿服务工作心得,并邀请哈尔滨市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苏薇薇,阿城区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张彬、阿城区人大代表关文影、阿城区政协委员赵旭华到会指导工作,阿城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金光、一部主任李倩、副主任吕莹、书记员杨硕、周佳欣参加会议。
嘉荫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胥泽表示,同为身处在北方的两座城市虽相距578公里,但两地人员往来密切。协作机制的建立,从制度上解决了对作出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考察难、成本高等问题,从而实现跨区域案件办理。希望今后双方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定期沟通、互相学习,不断提高能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共同积极为筑牢祖国北方社会安全稳定屏障贡献力量。
阿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宫金光表示,跨区域的社会志愿服务协助探索,解决了异地社会志愿服务引导难、落实难、监督难的问题,通过检察系统内部协作,避免居住地与检察机关办案地不一致的被不起诉人因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而放松法律意识,预防其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将志愿服务工作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同时,机制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意见》相结合,从而做优检察机关不起诉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苏薇薇表示,该机制的建立能妥善解决对刑事案件异地化当事人监管难、路途远、费用高、程序多、到案难等问题,同时对保障嫌疑人权益有充分的考量,作为认罪认罚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是一次有益尝试。
阿城区交警大队宣传科科长张彬表示,该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新形式下公、检、司工作协作配合,节约办案成本,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也让涉嫌交通肇事犯罪的嫌疑人能够认清交通肇事行为的危害性,起到有效预防再犯的作用。
阿城区人大代表关文影表示,很荣幸能参加此次会议,让我对检察机关异地协作不起诉志愿服务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此项机制的签订不仅能有效预防犯罪,还能让被不起诉人感受到社会的包容,让其有社会归属感,真正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
阿城区政协委员赵旭华表示,这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让我对检察机关有了更深入的了解,通过异地协作不起诉志愿服务机制的建立,不仅对被不起诉人起到警示作用,也对社会其他公民起到示范教育作用。检察机关重视人权司法,将法与情相融合,让我们深刻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今后阿城、嘉荫两地检察机关将继续用足用好异地协作机制,在异地协作机制的作用下有效整合区域优势,扩宽丰富协作内容,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推动两地检察机关协同发展上携手谱写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