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3.15”农资打假护春耕 不负农时不负春
时间:2024-03-13
来源:第二检察部
作者:郎海粟
录入:韩学颖
又是一年春耕备耕季。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春耕生产农资安全供应,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3月13日,阿城区人民检察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联合阿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公安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在亚沟街道吉祥村开展了“3.15”农资打假护春耕活动。
服务备耕生产,问需于民
座谈会上,农业专家介绍了种子、农药、肥料选购、时的“五要”“五不要”“三必须”,并提示大家从种子外包装袋上看审定标号及是否适合在相应区域种植等知识。公安干警对于涉假冒种子的相关犯罪证据保留、举报、查处流程等进行讲解。第二检察部的干警们在介绍检察机关服务春耕工作情况的同时,还向种植户及村民代表宣讲了涉农法律法规以及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最后,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向参会人员宣讲了近年来涉农资类犯罪的典型案例。部分种植户代表分享了自己在选购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中的经验。通过此次座谈会,检察机关更好地了解到农户春耕生产进展情况及遇到的涉法难题和需求,为高质效推进“3.15”农资打假护春耕活动提供更多、更贴合实际的检察服务。
增强安全意识,宣传于民
活动中,检察干警在亚沟街道吉祥村通过悬挂标语横幅、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提示广大农民朋在选否农资产品时的注意事项,提高群众甄别能力。并叮嘱农户要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农资产品,引导他们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同时,向农户们公布了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引导大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救济、维权,形成了对农资安全和农民权益的全方位保护。
增强综合履职,服务于民
为全方位、立体化履职,我院第四检察部围绕民事、行政法律监督职能对村民宣传了农业安全生产与农民工薪资问题的法律法规。下一步,阿城区人民检察院将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构建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大监督”格局,做实、做细“检护民生”工作,为老百姓守好粮袋子、护好菜篮子,为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提供检察力量。